洲际赛对阵规则_洲际杯足球规则

最早的一部足球规则 1.场地面积,在长150码,宽100码以内。 在每条边线上距端线25码处,各树立两根标志杆。 2.球门由两根立竿组成,相距英尺. 3.用投币选择球门或开球权。 4.上半时比赛时间结束后,交换场地。 5.当队员将球踢出时,同队任何队员站在球的前面较对方队员更接近对方端线时,不得参加比赛接触球,也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其他队员接触球。 6.当球被踢出边线外则为死球,由对方在出界地点 将球直接踢入场内,恢复比赛。 7.当一队将球踢出 对方端线时,对方任何队员谁先拿到球便可持球在垂直端线25码处发任意球。 8.当球踢来时,队员在对方端线后面不可触球。 9.如果球落到端线之后和边 线标志杆之外时,任意球应该在距端线25码处发。 10.当一队员踢任意球时,同队队员不得处在他与对方端线之间,并且对方队员不可站在距离他10码之内. 11.队员可选择任何方式踢任意球。 12.球从两竿之间或从其间上方无限高度穿过,算胜一球。 13. 在比赛进行中,可用身体任何部位接触球,但不得用手、臂、肩部持、击球。 14.所有冲击都是公平合法的,但禁止用手抱、推,用脚绊掉或吵闹。 这套正规原始规则经英格兰足协主席公布刊登在(BELIS LIFE)杂志上。三年后足协补充规定,球门高度为6码,宽度为8码,两立柱之间拉上一条绳,作为球门高度。 11人制足球规则 足球比赛场地介绍 (一)球场 1、 球场面积必须符合规则的规定。国际足联曾规定世界杯决赛阶段比赛场地为长105米、宽68米。国内基层比赛的场地可因地制宜,但在任何情况下,边线的长度必须长于球门线的长度,场内各区域的面积不得变更。 2、 球场地面必须平坦,硬度合适,以不伤害运动员和不影响球的正常运行为原则。国际足联世界杯赛组织委员会曾指令世界杯足球赛不得在人造草皮球场上进行。 (二)界线 1、球场各线须与地面平齐,不得做成V型凹槽或高出地面的凸线。线的颜色须清晰。土地球场最好用白灰粉或灰浆画线,天然草皮球场宜用熟石灰粉画线,不要用生石灰粉或灰浆浇画。为了防止雨水冲刷,亦可用白色涂料画线,但不得用木条、砖石或碎瓦等物填平的沟槽作界线。 2、场地各线的宽度不超过12厘米(一般以12厘米为宜)。边线与球门线的宽度应包括在场地面积之内,其他各线宽度亦应包括在该区域面积之内。球门区和罚球区的丈量,都应从球门柱内侧和球门线外沿量起。球门线的宽度必须与球门柱的宽度相等。 (三)边线与球门线 1、边线与球门线划定的足球场是足球比赛时队员的基本活动区域。比赛开始后,未经裁判员许可,队员及其他人员不得擅自进场。 2、当球的整体从地面或空中越过边线或球门外的球门线时,即为球出界而成死球,分别以掷界外球、踢球门球或角球恢复比赛。 3、球门间的球门线是判断球是否进门的标准线,只有当球的整体从地面或空中越过球门内的这条线时方可算球进门。 4、执行罚球点球时,防守方守门员应站在球门间的球门线上。 5、在对方罚球区内踢间接任意球时,如果球距球门间的球门线不足9.15米,则允许防守方队员站在球门线上。 (四)中线 1、中线把全场划分为两个相等的半场,中线的宽度应包括在每个半场的面积之内。 2、开球时,双方队员必须站在本方半场内(且守方队员不得进入中圈)。当裁判员鸣哨后,球被踢并向前移动时,比赛方为开始,这时双方队员可进入对方半场。 3、 队员在本方半场无越位犯规。 (五)球门区 1、可以在球门区内的任何一点踢球门球及本方的任意球。 2、当球在球门区内时,裁判员令比赛停止,若以坠球恢复比赛时,应在停止比赛时球所在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坠球。 3、凡在对方球门区内踢间接任意球时,应在离犯规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等的球门区线上执行。 (六)罚球区(也称为禁区) 1、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可以用手触球。 2、队员在本方罚球区内违犯规则第十二章可判为直接任意球的十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时,都应判罚球点球。 3、踢球门球或在本方罚球区内踢任意球时: (1)对方应退出罚球区。 (2)必须把球直接踢出罚球区,比赛才能恢复。 4、罚球点球时,除主罚队员与对方守门员外,其他队员均须在罚球区及罚球弧外的场内、罚球点的后面;当球被踢并向前移动,比赛即为恢复,此时队员方可进入罚球区。 (七)角球弧 踢角球时,球必须放定在角球弧内。 (八)罚球点 罚球点球时,球必须放定在罚球点上。因大雨冲刷,罚球点模糊不清时,由裁判员确定罚球点的位置。 准确位置:在球门线中垂线上,距离11米(12码)。 (九)开球点 中线的中点俗称开球点。开球时,球必须放定在该点上。 (十)中圈 开球时,守方队员须站在中圈以外的本方半场内。这同踢任意球时,守方队员须站在至少距球9.15米处的意义相同,其作用是保证攻方队员踢球时不受对方阻碍。 (十一)罚球弧 罚球点球时,除主罚队员与对方守门员外,其他队员均须在罚球区及罚球弧外的场内、罚球点的后面;当球被踢并向前移动,比赛即为恢复,此时队员方可进入罚球弧。 (十二)角旗 1、角旗是场地四周的标志,应垂直竖于边线与球门线外沿的交点处。 2、角旗杆的高度(杆顶至地面)不得低于1.50米,杆的顶端应为平顶,以防刺伤队员。角旗颜色应与助理裁判员用旗和场地颜色有明显区别,晚间比赛使用灯光时,可用白色角旗。角旗可用布或绸料制成,规格一般为30厘米×40厘米。 (十三)中线旗 在中线两端距边线外至少1米处,可各竖立一面与角旗大小相同的中线旗,作为中线的标志。它对判断越位有益。 (十四)球门 比赛场地的球门应是固定的,门柱及横梁的宽度与厚度均应相同。球门颜色必须是白色。准确规格为:球门7.32米×2.44米。 (十五)球门网 1、球门网的作用是帮助裁判员看清球是否进入球门,因此球门网只能挂在球门后面,牢固地附加在球门横梁、立柱上,下端钉在地上,不得使球穿过。挂钩不得钉在门柱侧面或横梁的下沿。 2、球门网应适当撑起,使守门员有充分活动的空间,并在球进网后不致弹出。一般较多采用从球门后面用绳将网拉起的方法。 (十六)场地四周 1、按照比赛组织机构的要求,可在球门线的外面(一般距角旗2米、球六区线与球门线的交点3.5米、球门柱6米)画一条摄影人员限制线,摄影人员应在这条线的后面。如有广告牌的后面。 2、第四官员的席位设在场外靠近中线的延长线处;替补员的席位设在距第四官员席位两侧各10米左右并与之相齐处。各队的教练员、替补员及工作人员应在替补席上。替补席的席位数按照比赛组织机构的要求确定,目前我国确定为14个席位。 3、技术区域。技术区域一词在《足球竞赛规则》第三章中国际足球理事会决议的第二条已经提及,区域内有为球队的技术人员和替补队员提供的座位。 技术区域可以根据场地情况做大小和位置上的调整。以下是对技术区域设置的一般性指导: (1)技术区域是从替补席两侧向外1米、距边线1米以内的区域。 (2)建议用标记线明确该区域。 (3)技术区域内的人数由竞赛规程规定。 (4)根据竞赛规程,技术区域内的人员应在比赛开始前确认。 (5)每次只允许一人在技术区域内进行战术指挥,指挥结束后应立即退回替补席。 (6)教练员和其他官员必须在限定的技术区域内,除非遇到特殊情况,例如理疗师或队医在得到裁判员的允许进场察看受伤队员时。 (7)技术区域内的教练员和其他人员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十七)检查场地 裁判员应认真检查比赛场地。比赛开始前和中场休息时,对于模糊不清的界线(尤其是球门附近的界线)要令有关人员重新画出。如因雨雪致使场地泥泞、界线不清时,可在场地四周的规定位置插上10面小旗,小旗距界线均为1米,小旗的规格与角旗相同,以有助于裁判员作出判断。 国际足协规则小组决议 (1)国际比赛球场最大面积为:长度一百一十公尺、宽度六十四公尺。 (2)各国足球协会必须严格遵照规定的面积,布置球场。在举办国际比赛时,必须于赛前,将比赛地点及球场面积,通知客队的国家足球协会。 (3)国际足球协会规则小组,已同意规则中所用的英制与公制对照 (4)端线的宽度,应和球门柱及横木的厚度相同,因此球门柱内外边的 线应是一样宽。 (5)为了划球门区域及罚球区域,在端线上量的六码及十八码的距离, 必须从球门柱的内方量起。 (6)球场的面积,包括场内各区域界线的宽度在内。 足球的材料及标准 球是圆形的,以皮革或其它合适的材料制成,一般是为12块黑色正五边形面料与20块正六边形面料拼合而成。球体的圆周,不得超过70公分(28吋),不得少于68公分(27吋)。球 的重量,在比赛开始时,不得超过450公克(16盎司),不得少于410公 克(14盎司)。 球的气压,在海平面为0.6至1.1大气压力(每平方公分 600公克至1100公克=每平方吋8.5磅至15.6磅)。更换不合标准的球 如果在比赛中,球破裂或不合标准:停止比赛。更换标准的球,在球破裂的地点,坠球重新开始比赛。如果当时球是 在球门区内,则坠球的地点是在平行球门线的球门区线上,最接近比赛停止时球的位置的地点。如果不是在比赛中,如中场开球、球门球、角球、自由球、罚球点球或掷球入场时,球破裂或不合标准:依照规则重新开始比赛。比赛时间内,未经过裁判同意,不可更换比赛用球。

一场比赛应有两队参加,每队上场队员不得多于11名,其中必须有一名守门员。如果任何一队少于7人则比赛不能开始。

在由国际足联、洲际联合会或国家协会主办的正式比赛中,每场比赛最多可以使用3名替补队员。

竞赛规程应说明可以有几名替补队员被提名,从3名到最多不超过7名。

在其他比赛中,可依据下列规定使用替补队员:

·有关参赛队在最多替补人数上达成协议;

·在比赛前通知裁判员;

如果比赛开始前未通知裁判员或各参赛队未达成任何协议,则可以使用的替补队员人数不得超过3名。

在所有的比赛中,替补队员名单必须在比赛开始前交给裁判员。未被提名的替补队员不得参加比赛。

替补程序:

替补队员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替补前应先通知裁判员;

·替补队员在被替补队员离场,并得到裁判员信号后方可进入比赛场地;

·替补队员只能在比赛停止时从中线处进场;

·当替补队员进入比赛场地,即完成了替补程序;

·从那时起,替补队员成为场上队员,而被替补队员终止为场上队员;

·被替补下场的队员不得再次参加该场比赛;

·所有替补队员无论上场与否,裁判员均有权对其行使职权。

任何场上队员都可与守门员互换位置,并规定:

·互换位置前通知裁判员;

·在比赛停止时互换位置。

违规/判罚

如替补队员未经裁判员许可擅自进入比赛场地:

·停止比赛;

·对该替补队员予以警告并出示黄牌令其离开比赛场地;

·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地点以坠球方式重新开始比赛。

如果队员与守门员互换位置前未得到裁判员许可:

·继续比赛;

·有关队员将在比赛成死球时被警告并出示黄牌。

对于任何其他违反此规则的:

·有关队员将被警告并出示黄牌。

如果裁判员停止比赛执行警告:

·由对方队员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地点踢间接任意球重新开始比赛。

队员在开球前被罚令出场,只可从被提名的替补队员中选一人替换。

凡被提名的替补队员被罚令出场,无论是在开球前或在比赛开始后,均不得替换。

国际足球理事会决议

·决议一

按照规则第三章所述条件,一个队所剩的上场队员的最少人数由国家协会决定。然而理事会认为,如果任何一队少于7人,将不能继续比赛。

·决议二

一名球队官员可以在比赛时向队员进行战术指导,给予指导后必须回到自己的位置,所有的球队官员必须处于指定的技术区域内,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队员装备

规定

队员不得使用或佩戴可能危及自己及其他队员的装备或任何物件(包括各种珠宝饰物)。

队员必需的基本装备是:

运动上衣;

短裤(如穿紧身内裤,必须与短裤的主色同一颜色);

护袜;

护腿板;

护腿板必须由护袜全部包住;

由适当的材料制成(橡胶、塑料或其他类似材料);

提供适当程度的保护。

足球鞋。

每名守门员的服装颜色必须有别于其他队员、裁判员和助理裁判员。

违规/判罚

对于任何违反此规则的:

·比赛不需要停止;

·裁判员指出上场队员的装备有问题后,该队员应离开比赛场地去调整装备;

·除非该队员已经调整好装备,否则应在比赛停止成死球时离开比赛场地;

·离开比赛场地调整装备的队员在未得到裁判员许可前不得重新进场;

·裁判员在允许队员回场前需检查队员装备;

·队员只有在比赛成死球时方可重新进入比赛场地。

·队员因违反以上规则而离开比赛场地,在未得到裁判员同意即进入(或重新进入)比赛场地时,将被警告并出示黄牌。

如果裁判员停止比赛执行警告:

·由对方队员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地点踢间接任意球重新开始比赛。

裁判员

每场比赛由一名裁判员控制,他被任命具有全部权力去执行与比赛有关的竞赛规则。

权限职责

裁判员:

·执行竞赛规则;

·与助理裁判员及当有第四官员时,和他们一起控制比赛;

·确保任何比赛用球符合规则第二章的要求;

·确保队员装备符合规则第四章的要求;

·记录比赛时间和比赛成绩;

·因违反规则停止、推迟或终止比赛;

·因外界干扰停止、推迟或终止比赛;

·如果他认为队员受伤严重,则停止比赛,并确保将其移出比赛场地;

·如果他认为队员只受轻伤,则允许比赛继续进行直到成死球;

·确保队员因受伤流血时离开比赛场地。该队员经护理流血停止,在得到裁判员信号后方可重回场地;

·当一个队被犯规而根据“有利”条款能获利时,则允许比赛继续进行。如果预期的“有利”在那一时刻没有接着发生,则判罚最初的犯规;

·当队员同时出现一种以上的犯规时,则对较严重的犯规进行处罚;

·裁判员不必立即向可以被警告和罚令出场的队员进行处罚,但当比赛成死球时必须这样做;

·向对自己行为不负责任的球队官员进行处分,并可酌情将其驱逐出比赛场地及其周围地区;

·对于自己未看到的情况,可根据助理裁判员的意见进行判罚;

·确保未经批准的人员不得进入比赛场地;

·比赛停止后重新开始比赛;

·将在赛前、赛中或赛后向队员和球队官员进行的纪律处分,及其他事件的情况用比赛报告提交有关部门。

裁判员根据与比赛相关的事实所作出的决定是最终的。

只有在比赛未重新开始前,裁判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或助理裁判员的意见而改变确实不正确的决定。

国际足球理事会决议

·决议一

裁判员(同样适用于助理裁判员或第四官员)对下列情况不承担法律责任:

队员、官员或观众的任何受伤;

任何财产的任何损坏;

由于,或者可能由于他根据竞赛规则所作出的判决,或者按照正常程序要求维持、进行和控制比赛而对任何个人、俱乐部、公司、协会或类似机构所造成的任何损失。

这可以包括:

·裁判员根据比赛场地及其周围情况,或天气的影响决定比赛是否进行;

·决定由于各种原因而取消比赛;

·决定比赛中所用的设备及其固定情况,包括球门立柱、横梁、角旗杆和比赛用球;

·由于观众的影响或观众席中的任何问题,决定是否停止比赛;

·决定是否停止比赛允许受伤队员移出比赛场地接受治疗;

·决定要求或坚持要求将受伤队员移出比赛场地接受治疗;

·决定队员是否可以穿着某种服装或装备;

·决定(在其职责范围内)是否允许任何人(包括球队或体育场官员、安全官员、摄影记者或其他新闻宣传的代表)出现在比赛场地附近;

·裁判员根据竞赛规则或依照国际足联、洲际联合会、国家协会或联盟对该比赛制定的规程或规定而作出的判决。

·决议二

在锦标赛或联赛中被指派的第四官员,其作用和职责必须要与国际足球理事会认可同意的规定相一致。

·决议三

与比赛相关的事实应包括进球是否得分和比赛的结果

助理裁判

职责

每场比赛应委派两名助理裁判员,他们的职责(由裁判员决定)应为示意:

·当球的整体越出比赛场地时;

·应由哪一队踢角球、球门球或掷界外球;

·可以判罚处于越位位置的队员时;

·当要求替换队员时;

·当发生裁判员视线外的不正当行为或任何其他事件时;

·无论何时,当犯规发生时助理裁判员比裁判员更接近于犯规地点(特别是这种犯规情况发生在罚球区内);

·当踢球点球时,在球被踢之前守门员是否向前移动,以及球踢出后是否进门。

协助

助理裁判员还应依据竞赛规则协助裁判员控制比赛。在特殊情况下,助理裁判员可以进入场地协助裁判员控制好9.15米的距离。

助理裁判员如有过分干预或不合适的表现时,裁判员可解除其职责并将报告提交有关部门。

比赛时间

比赛分为两个半场,每半场45分钟。特殊情况经裁判员和双方同意另定除外。任何改变比赛时间的协议(如因光线不足每半场减少到40分钟)必须在比赛开始之前制定,并要符合竞赛规程。

中场休息

队员有中场休息的权利

中场休息不得超过15分钟。

竞赛规程必须阐明中场休息的时间。

只有经裁判员同意方可改变中场休息时间。

扣除损失时间

在每半场比赛中损失的所有时间应被扣除:

·替换队员;

·对队员伤势的估计;

·将受伤队员移出比赛场地进行治疗;

·拖延时间;

·任何其他原因。

根据裁判员的判断扣除损失的时间。

罚球点球

如果执行罚球点球或重新执行罚球点球,每半场结束时间可延长至罚球点球结束。

决胜期

竞赛规程可以规定再进行两个半场相等时间的比赛。规则第八章的规定也能适用。

中止的比赛

除竞赛规程另有规定外,中止的比赛应重新进行。

比赛开始

预备

通过掷币,猜中的队决定上半场比赛的进攻方向。

另一队开球开始比赛。

猜中的队在下半场开球开始比赛。

下半场比赛两队交换比赛场地。

开球

开球是比赛开始和重新开始的一种方式:

·在比赛开始时;

·在进球得分后;

·在下半场比赛开始时;

·在决胜期两个半场开始时。

开球可以直接射门得分。

程序

·所有队员在本方半场内;

·开球队的对方队员,应距球至少9.15米 (10码),直到比赛进行;

·球应放定在中心标记上;

·裁判员发出信号;

·当球被踢并向前移动时比赛即为进行;

·开球队员在球未经其他队员触及前不得再次触球。

某队进球得分后,由另一队开球。

违规

如果开球队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再次触球:

·由对方队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坠球

坠球是在比赛进行中因竞赛规则未提到的原因而需要暂停比赛之后,重新开始比赛的一种方法。

程序

裁判员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的地点坠球。

当球触地比赛即为重新开始。

判罚

重新坠球:

·如果球在接触地面前被队员触及;

·如果球在接触地面前未经队员触及而离开比赛场地。

特殊情况

判给守方在其球门区内的任意球,可从球门区内的任何地点踢出。

判给攻方在其对方球门区内的间接任意球,从距犯规发生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踢出。

比赛暂停之后,在距比赛停止时球所在的球门区内的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坠球,重新开始比赛。

比赛进行死球

比赛成死球

下列情况比赛成死球:

·当球不论从地面或空中全部越过球门线或边线时;

·当比赛已被裁判员停止时。

比赛进行

其他所有时间均为比赛进行中,包括:

·球从球门柱、横梁或角旗杆弹回场内;

·球从比赛场地上的裁判员或助理裁判员身上弹回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