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财政公平条例_足球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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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应用技术学院足球社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名称:上海应用技术学院足球社。

第二条 宗旨:促进足球运动的发展;发展社团成员间的友好往来;提高足球技战术水平;创造健康活力的足球氛围;

第三条 任务:负责管理策划组织本校的足球活动;研究制定活动形式、内容、方法和规则;加强社团建设,推动我校体育事业发展积极开展足球活动,促进各院系间的交流;促进各协会间沟通和交流,构建和谐校园;增进校际间的交流和友谊。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社团全体会议

(一)全体社员参加。

(二)会议在每学期开学第一个月内,每学期结束前一个月内各举行一次。

(三)社团全体会议职责

1.修改足球社章程和规则。

2.监督足球社各项日常工作。

3.对足球社内重大决议进行表决。

4.审议社长学期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

第五条 社长和副社长

(一)社长一名,社长本人提交申请,经社团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得票数最多者当选。每届任期一年,可连任。

(二)副社长两名,副社长本人提交申请,经社团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得票数最多者当选。每届任期一年,可连任。

第六条 社长职责

(一)主持足球社日常工作。

(二)定期向社团全体会议汇报工作。

(三)监督、指导所辖各部门的工作。

(四)主持对副社长、社员工作的年度考核和评审。

第七条 副社长职责

(一)协助社长处理足球社日常工作。

(二)定期向社长汇报工作。

(三)监督、指导所辖各部门的工作。

(四)主持开展社内各项会议。

第八条 裁判委员会

(一)由一名主席和成员组成。

(二)职责:确定比赛规则及其修改条文的官方解释;决定比赛规则的实施;建议社长修改比赛规则;建立比赛合格的裁判名单;确立和推广统一的裁判法和规则实施方法;负责组织学习班培训现有裁判和有参加裁判工作意愿的同学;逐天通报比赛情况。

第九条 技术委员会

(一)由一名主席和若干名委员组成。

(二)职责:负责发展训练方法和培训足球教练员,解决理论和实践问题;评定足球教学经验,并负责宣传推广及普及新的技、战术;负责组织教练、领队和管理人员的培训班和讲座,以提高比赛水平、管理水平和训练水平;负责制定教练和裁判的教学及训练文件。

第十条 医务委员会

(一)由一名主席和若干名成员组成。

(二)职责:该委员会属于有关医学、生理学和卫生保健法方面事务的咨询机构;评定有关生理、训练、教学、心理学和卫生保健方面的科学经验;对优秀运动员进行专门医务监督并建立档案,提高他们的全面运动能力、身体素质能力和竞技能力。研制足球运动员的营养标准和制定卫生保健方面的条例。

第十一条 新闻和出版委员会

(一)由一名主席和若干名委员组成。

(二)职责:以宣传海报、博客、飞信、QQ等形式通报足球社的活动;负责比赛规则、教练员手册、技术报告等书籍、月报、通报的出版和发行。

第十二条 纪律委员会

(一)由一名主席和若干名委员组成。

(二)职责:负责审查裁判关于比赛方面的报告和确立应实行的惩罚;学习参考各足球组织实施纪律措施的能力。

第十三条 秘书处

(一)由秘书长和若干成员组成。

(二)秘书长是新闻和裁判两个组织的***。

(三)秘书处下设五个个部:技术部、财务部、外联部、组织策划部和人力资源部。

(四)职责:技术部负责发展规划和培训班的组织工作,负责大型比赛的技术调研工作;财务部负责财会和办公室工作;外联部经管同经济伙伴的联系,特别是同比赛和发展规划有关的资助者的联系和交往;组织策划部负责日常活动的组织和策划及对参加比赛人员的前期培训;人力资源部负责社员的注册、注销登记管理。秘书处还负责编发规则、比赛技术报告等;负责会议和培训的组织。

第三章 社员

第十四条 凡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在籍学生,遵守校纪校规,承认并遵守足球社章程,愿意参加足球社的组织管理和活动者,均可申请加入足球社。

第十五条 社员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社会公德、体育道德和比赛规则的义务。

(二)自觉遵守足球社纪律,严格执行足球社决议,热心本职工作,努力完成好足球社工作的义务。

(三)宣传足球社,维护足球社形象,树立良好风范的义务。

(四)自觉学习有关足球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的足球技术水平的义务。

(五)积极参加足球社组织的训练、比赛等活动的义务。

(六)推荐足球爱好者加入本社的义务。

第十六条 社员权利

(一)享有参与足球社内的选举、被选举和表决的权利。

(二)享有向足球社提出工作建议、推荐成员、监督足球社内工作的权利。

(三)享有参与足球社组织的各种训练、比赛、有关讲座、培训及其他活动的权利。

(四)在讨论决定对社员进行纪律处分时,有申辩的权利。

(五)享有使用足球社设备器材的权利。

第十七条 入社

申请者应在社团招新日在指定地点报名参加,或向足球社提交电子申请表,经足球社审核批准后方可成为足球社成员。申请者自批准之日起履行社员义务、享有社员权利。

第十八条 退社

(一)社员因特殊情况要退出足球社的,应提前两周向足球社提交书面申请或电子申请表,办理退社手续

(二)连续三次无故缺席者、不交社费者,作自动退社处理。

第四章 日常工作

第二十条 每学期开始时足球社各部门根据社长的工作计划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一式两份(打印稿),一份交秘书处存档。

第二十一条 每学期末各部门做出本学期的工作总结并由社长做汇总总结。

第二十二条 足球社日常活动项目由训练、比赛构成。

第二十三条 足球社应认真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并于每学期结束前,向秘书处移交档案。

第五章 纪律

第二十四条 社团成员应无条件参加社团活动(特殊原因要事前向社长请假)

第二十五条 反对任何形式的小团体主义和个人主义,倡导团队精神。

第二十六条 活动到场准时,不得无故缺席;训练及比赛中服从安排。

第二十七条 发扬良好的赛场作风,服从裁判,尊重对手,严于律己,宽以待人,保持高昂的斗志。

第二十八条 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或不能准时参加社团活动时,须通过电话等方式向社长请假,请假结束后,需提交请假的书面申请。未提前请假者作无故缺席处理。

第六章 违纪处理

第二十九条 社团成员如不遵守纪律或不认真履行义务,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分:

1. 违反社团章程或未认真履行义务者,将视其情节轻重劝其退出足球社。

2. 社团活动每月只能请假一次,从第二次起每次比赛分别禁赛一场、两场、三场,依次类推。

3. 连续三次或者累计五次无故不参加活动者(指未能事先提前向上级部门请假者),将取消其社团成员资格。

4. 连续两次不缴纳社费者,劝其退出足球社。

第七章 考评和奖惩

第二十四条 足球社成员的考评每学期进行一次,根据考评成绩评定个人成绩。

第二十五条 社团成员考评由各部门初评,确定初步结果,再由社长审核、复评。

第二十六条 足球社将对社团先进予以颁发荣誉证书并记入个人档案。

第八章 经费

第二十七条 足球社经费主要来自社费、报名费和赞助费。

第二十八条 足球社经费使用情况每月公布一次。

第二十九条 足球社经费由财务部统一管理。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修改权在足球社社团大会。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足球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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